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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科

[ 发布时间 ] 2016-06-13    [ 作者 ] 新闻发言人    [浏览次数]:4244   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按照国家、省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,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

二、指导和组织全市普通高考、成人高考和硕士研究生入学的报名和考试;

三、负责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及上报;负责组织美术统考报名和考试工作;

四、负责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审核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;

五、负责空军、海航和南航等招收飞行学员的政策宣传、初选检测、政治考核等工作;

六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